2007-11-10

羽毛

作者:雷蒙德·卡佛
翻译:小二


我的这个工友巴德,请我和弗兰吃晚饭。我不认识他老婆,他不认识弗兰,这倒是让我俩谁也不欠谁的。但巴德和我是朋友。我知道巴德家有个婴儿,巴德请我们去吃饭时,这个婴儿肯定已有八个月大了。这八个月是怎么过去的?见鬼,时间都跑到哪儿去了?我还记得那天巴德带着盒雪茄来上班,在餐厅里把雪茄分给大家,荷兰大师牌,是杂货店里卖的那种。每根雪茄上都裹着一个红标签,上面写着‘是个男孩’。我不抽雪茄,但还是拿了一根。“多来几根,”巴德说。他晃了晃盒子,说,“我也不喜欢雪茄,是她的主意。”他是指他老婆厄拉。
我从来没见过巴德的老婆,但有一次,我从电话里听到过她的声音。那是个周六的下午,我没事干,就给巴德打电话,看看他想干点什么。“喂,”是一个女的接的电话。我知道她是巴德的老婆,可我当时脑子里一片空白,想不起她的名字来了。巴德的老婆――巴德曾多次提起过她的名字,但当时我是左耳进,右耳就出去了。“喂!”这个女人又叫了一声。我能听见电视的声音。而后,这女人说,“你是谁?”我听见一个婴儿开始哭叫。“巴德!”女人在喊。“干什么?”我听见巴德在说。我还是想不起她的名字,就把电话给挂了。在工厂见到巴德时,我根本没提给他打电话这件事,但我设法让他说出了他老婆的名字。“厄拉,”他说。我默念了一遍,厄拉。
“没什么大不了的,”巴德说。当时,我们在餐厅里喝咖啡。“就我们四个,你和你的那位,加上我和厄拉,没什么特别的。你们七点左右过来,她六点钟喂孩子,喂完哄他睡觉,过后我们就可以吃饭了。我们住的地方不难找,但还是拿着这张地图吧。”他递给我一张纸,上面画着横七竖八的街道,还用箭头标示着方向。一个大大的叉子代表他家。我说,“就等着那一天了。”但弗兰对此并不是那么感兴趣。
那天晚上,看电视的时候,我问她是否要带点东西去巴德家。
“带什么?” 弗兰说。“他说让带了?我怎么知道带什么?我一点主意也没有。”她沉着个脸,冲我耸了耸肩。她常听我提起巴德,但不认识他,而且并不是很想去认识他。“我们可以带瓶酒去,”她说。“我无所谓,你为什么不带点酒过去?”她摇了摇头,长发在她的肩头晃动,她像是在说我们已拥有彼此,为什么还要和别人交往呢?“坐过来,”我说。她往我这儿移了移,这样我就可以搂着她了。弗兰是个大块头,有一头金色长发,一直拖到腰间。我抓起一把她的头发,闻了闻,把手埋在里面。她让我搂着。我把脸贴在她的头发上,又使劲抱了抱她。
有时,头发遮住她的脸,她不得不把它撩到身后,这让她很恼火。“这鬼头发,”她说,“除了碍事,屁用也没有。” 弗兰在一家奶制品厂工作。上班时,她必须把头发盘起来。她每晚都要洗头发,然后,边梳头边看电视。她时不时威胁说要把长发剪掉。但我知道她不会那么做。她知道我太喜欢这头长发了,已经到了迷恋的程度。我告诉过她,我是因为喜欢这头长发才爱上她的。我还对她说,如果她把头发剪掉,我有可能就不再爱她了。有时,我叫她‘小瑞典’,别人是会误以为她是个瑞典人的。那些夜晚,在她梳头的那段时间里,我们常大声说出我们想要的东西。我们希望有辆新车,这是我们很想要的东西之一。希望能到加拿大去度两周假,但我们从来没有想到要孩子。我们之所以没有孩子是因为不想要。也许将来吧,我们对对方说。但在当时,我们还想再等等,有可能我们会这么一直等下去。晚上,我们有时出去看电影,有时就待在家里看电视。弗兰有时会做点吃的,我们总是一口气吃完它。
 “他们也许不喝酒,”我说。
“那也带点去,”弗兰说,“他们不喝的话,我们喝。”
“红的还是白的?”我说。
“我们带点甜点去,”她说,根本不在听我说了什么。“其实带什么我都无所谓。这事你唱主角,别整出台戏来就行。那样的话,我就不去了。我可以做点树莓咖啡圈,或者做点小蛋糕。”
“他们会准备甜食的,”我说。“没有人请吃晚餐而不备甜食的。”
“他们也许会准备些我们不喜欢的东西,像布丁或者果冻什么的,”她说。“我对这个女人一点也不了解,我们怎么知道她会准备些什么?如果她让我们吃果冻怎么办?”弗兰摇了摇头。我耸耸肩,她说的没什么错。“他给你的那几根雪茄,”她说,“带上它。晚饭后你们可以到客厅里抽抽雪茄,喝点葡萄酒,或者那些电影里面的人喝的玩意儿。”
“好啦,我们把自己带去就行啦,”我说。
弗兰说,“我们带一块我做的面包去。”


巴德和厄拉住在离镇子大约二十英里的地方。我们在这个镇子住了三年了,但是,天晓得,弗兰和我从来没开车去郊外转转。在弯曲的小路上开开车是很愉快的。正值傍晚,天气温暖宜人。一路上是草地、栅栏和不慌不忙地向牛棚走去的奶牛。红翅乌鸫站在栅栏上,鸽子围着干草堆打转。到处是一块块的草地,野花在开放,远离路边的地方有一些小房子。我说,“真希望我们能在这儿有块地方。”但这只是个空想,又一个实现不了的愿望而已。弗兰没吭声,她正忙着看巴德的地图。我们来到一个他地图上标着的十字路口,按照地图说的那样向右转,再向前开了整整三又十分之三英里。我看到了路左边的玉米地,一个信箱,和一条长长的、沙石铺成的车道。车道的尽头,在几棵树的后面,有个带着前廊的房子。房子上立着个烟囱。现在是夏天,当然没有烟从那儿冒出来。尽管这样,我觉得它看上去很漂亮,并告诉了弗兰。
“不就是个破镇子,”她说。
我拐上车道,两边种满了玉米,它们长得比车还高。我能听见轮胎压过砂砾发出的声音。接近住房时,我们看见花园里种着的一种绿色的东西。它们和棒球差不多大小,吊在枝子上。
“这是什么?”我说。
“我怎么知道?”她说。“也许是种什么瓜,我搞不清楚。”
“哎,弗兰,”我说,“别那么激动。”
她什么也没说,咬了一下下嘴唇。我们快到房子跟前时,她关掉了收音机。
前院立着个儿童秋千,地上散落着些玩具。我把车开到房屋跟前,停了下来。就在这时,传来一声恐怖的嚎叫声。没错,这家是有个婴儿,但这声嚎叫对婴儿来说,实在是太响了点。
“什么声音?”弗兰说。
就在这时,一只兀鹫一般大小的东西,从一棵树上重重地飞了下来,正好落在车子的前方。它抖了抖身子,转过长长的脖子,抬起头,打量着我们。
“见鬼了,”我说。我两手握着方向盘,一动不动地坐在那儿,盯着那玩意儿看。
“不是在做梦吧?”弗兰说。“我从来没见过一个真家伙。”
我俩都知道这是只孔雀,但谁都没吱声,只是呆呆地看着它。它抬起头来,又发出一声刺耳的怪叫,把身体抖得蓬松开来,看上去比刚才大了一倍。
“见鬼,”我又说了声。我们呆坐在车的前排座位上。
这只鸟往前走了几步,转过头来,站稳脚。那双发亮的、充满野性的眼睛,一直盯着我们。它的尾巴抬了起来,像一把收起又展开来的大扇子,上面闪烁着彩虹上的每一种颜色。
“我的天哪,”弗兰轻声说道,把一只手放在我的膝盖上。
“见鬼,”我说。除了这句话,不知道还能说些什么。
这只鸟再次发出一声怪叫,“啊-嗷,啊-嗷!”要是在夜深人静的时候第一次听见,我肯定会以为是个要死的人,或者是某种凶猛的野兽在吼叫。


前门打开,巴德走了出来。他正扣着衬衫扣子,头发湿漉漉的,像是刚洗完澡的样子。
“闭上你的嘴,乔伊!”他对着孔雀说道。又冲它拍了拍手,那家伙往后退了几步。“够了。对,闭嘴!给我闭嘴,你这个混蛋!”他边下台阶,边往裤子里塞衬衫的下摆。他穿着平时上班穿的衣服――牛仔裤和粗布衬衫。我穿着休闲裤和短袖运动衫,外加一双高级的路夫鞋。看到巴德的穿着,我对自己穿这么正式感到不太自在。
“你们能来真是太好啦,”巴德走到车子跟前时说。“进来吧。”
“嗨,巴德,”我说。
弗兰和我从车子里出来。孔雀在一旁站着,那颗令人恶心的头点来点去的。我们很小心地和它保持着距离。
“好找吗?”巴德对我说。他没朝弗兰那边看,等着我给他们作介绍。
“路标得很清楚,”我说。“哎,巴德,这是弗兰。弗兰,巴德。她可是听说过你,巴德。”
他笑了笑,他们握了握手。弗兰比巴德高,巴德只好抬着头看她。
“他总在说你,”弗兰把手收回去,说。“巴德长,巴德短的。你几乎是他唯一的话题。我好像都已经认识你了。”她用一只眼睛瞄着孔雀,它已经走到离前廊不远的地方。
“这位是我的朋友,”巴德说,“当然该谈论我才对。”巴德说完,笑了一下,用拳头轻轻捅了一下我的胳膊。
弗兰手上还拿着面包,她不知道该怎么办,就把它递给巴德。“我们带了点东西过来。”
巴德接过面包,反反复复地看着它,就像这是他有生以来见到过的第一块面包。“你们真是太客气了。”他把面包举到面前,闻了闻。
“面包是弗兰烤的,”我说。
巴德点点头,然后说,“进屋吧,来见见我们的妻子和母亲。”
他肯定是在说厄拉。厄拉是这里唯一的母亲。巴德说过他妈已经去世,而他爸在他很小的时候就离家出走了。
孔雀一下子窜到了我们前面。巴德开门时,它又跳到台阶上,想往家里钻。
“噢,”孔雀碰着她的腿时,弗兰叫出声来。
“乔伊,真该死,”巴德说。他用指头在它头上敲了一下。孔雀退回到台阶上,抖动了一下身子,尾巴上硕大的羽毛,随着抖动发出嘎嘎声。巴德做出要踢它的样子,它又往后退了退。巴德替我们打开门。“她让这该死的东西进家里。要不了多久,它就会坐在该死的桌子旁吃饭,躺在该死的床上睡觉了。”
弗兰在门前停了一下,回头看了看玉米地,说,“你们住的地方真不错。”巴德还把着门。“是不是呀,杰克?”
“那还用说,”我说。我有点吃惊她会这么说。
“住这不那么挤得慌,”巴德说。他边把着门,边冲孔雀做了个威胁性的动作,“你还没完了,一刻都闲不下来。”他接着说,“伙计们,进来吧。”
我说,“嗨,巴德,那边种的是什么玩意?”
“西红柿,”巴德说。
“遇上农夫了,”弗兰说,摇了摇头。
巴德笑了笑。我们进到屋里。客厅里,一个头发盘在头顶、矮小丰满的妇人在等着我们。她的手摆弄着围裙,脸庞通红通红的。我开始还以为她是喘不过气来,或正为什么生气呢。她只瞟了我一眼,就去看弗兰。不是不友好,只是盯着弗兰看,脸上不停地泛着红光。
巴德说,“厄拉,这是弗兰,这是我朋友杰克,你该很了解他了。伙计们,这是厄拉。”他把面包递给了厄拉。
“这是什么?”她说,“哦,自家烤的面包。嗯,谢谢。随便坐,跟在家里一样。巴德,问问他们想喝点什么。我得看着点炉子上的东西。”厄拉说完后,拿着面包,转身进了厨房。
“坐坐坐,”巴德说。弗兰和我一屁股坐在沙发上。我掏出烟来。“烟灰缸在这,”巴德说,从电视上方拿起个很重的东西。“用这个,”他说,把它放在我面前的茶几上。这是个做成天鹅模样的玻璃烟灰缸。我点着烟,把火柴丢进天鹅背上的开口里,看着一缕青烟从天鹅的身子上冒了出来。
彩电开着,我们看了一会儿。屏幕上,赛车在跑道上飞奔。播音员的声音很沉重,但他像是在忍住自己的兴奋。“我们还在等着官方的证实,”播音员说。
“你们想看这个吗?”巴德说。他还站在那儿。
我说我无所谓。我确实是无所谓。弗兰耸耸肩,像是在说,反正今天已经赔进去了。
“大概还剩二十圈了吧,”巴德说。“很接近。刚才有很多赛车撞成一堆,有半打的车给撞坏了,好几个车手受了伤,还没说伤得到底有多重。”
“开着吧,”我说。“就看这。”
“也许有辆车会在我们眼前爆炸,”弗兰说。“或者有辆车会冲到看台上,压扁那个卖廉价热狗的家伙。”她用手捻着一缕头发,眼睛盯着电视。
巴德瞧了一眼弗兰,看她是不是在开玩笑。“刚才的撞车很有点那个,不知怎么就撞一起了。车子、车子部件和人,到处都是。好了,你们喝点什么?有麦芽酒,还有瓶‘老乌鸦’【注一】。”
“你喝的是什么?”我对巴德说。
“麦芽酒,”巴德说。“冰的,很不错。”
“那我来点,”我说。
“给我来点‘老乌鸦’,掺点水,”弗兰说。“放在个大一点的杯子里,加点冰。谢啦,巴德。”
“愿意效劳,”巴德说。进厨房前,他又瞟了一眼电视。



弗兰捅了我一下,并朝电视那边点了点头。“看那上面,”她低声说道。 “看见没有?”我朝她指的方向看了眼。那儿有个细长的红色花瓶,里面插了几枝院子里采的雏菊。花瓶的边上有一块台布上,上面放着一付石膏做成的牙齿。其歪七扭八、参差不齐的程度,可以说是举世无双。那上面既没有嘴唇,也没有下巴,只有些旧的石膏牙齿,埋在那个类似牙床的又厚又黄的东西里面。
就在这时,厄拉走了进来,她已经脱掉了围裙,手里拿着一罐杂拌干果和一瓶根汁汽水。她把罐子放在茶几上,紧挨着那个天鹅,说,“自己动手吧,巴德在为你们准备饮料。”厄拉说话时,脸又红了。她在一把旧藤摇椅上坐下并摇了起来,一边看电视,一边喝着汽水。巴德端着个木托盘进来,上面有弗兰的加了水的威士忌和我的麦芽酒,还有瓶为他自己准备的麦芽酒。
“你要个杯子吗?”他问我道。
我摇了摇头。他轻轻碰了下我的膝盖,然后转向弗兰。
她从巴德手里接过酒杯,说了声,“谢谢。”眼光又被那付牙齿吸引过去。巴德看出了她在看什么。赛车在跑道上发出刺耳的声音。我拿起麦芽酒,把注意力转向电视。这牙齿与我无关。“这是厄拉的牙齿,在戴整牙牙箍前的模样,”巴德对弗兰说。“我已经习惯了,我猜它们看上去很可笑。我怎么也搞不明白她为什么要留着那个。”他瞧了一眼厄拉,然后冲我眨了眨眼。他在他的La-Z-Boy【注二】上坐下来,把一条腿翘到另一条腿上。他一边喝着汽水,一边看着厄拉。
厄兰的脸又红了,她拿着那瓶根汁汽水,先喝了一口,然后说,“它是用来提醒我我欠巴德的到底有多少。”
“你说什么?”弗兰说。她正在干果罐里挑着腰果。弗兰停了下来,看着厄拉。“对不起,没听见你刚才说的。”弗兰看着这个女人,等着她的下文。
厄拉的脸又红了。“我有很多值得感激的事情,”她说。“这就是其中的一件。我留着它是为了提醒自己我欠巴德的。” 她喝了口汽水,放下瓶子,说,“你有付很漂亮的牙齿,弗兰。我一下子就注意到了。但我的牙齿,从小就长得不整齐。”她用手指甲敲了敲她的几颗门牙,说,“我父母花不起整牙的钱,我的牙长得歪七扭八的。我的第一任丈夫不在乎我长得什么样。他根本就不在乎!除了他的下一杯酒在哪里,他对什么都不在乎。他在这个世界上只有一个朋友,那就是他的酒瓶。”她摇了摇头。“后来巴德出现了,他把我从泥潭里救了出来。我们在一起后,巴德说的第一件事就是,‘让我们把这付牙整整。’那付模子就是在我们刚认识不久,在我第二次去见牙医,装牙箍前做的。”
厄拉的脸一直红着。她看着电视画面,喝着汽水,似乎再没什么好说的了。
“那个整牙的医生肯定是个高手,”弗兰说。她回头看了眼电视顶上放着的、恐怖电影里才见得着的牙齿。
“他真了不起,”厄拉说。她从椅子上侧过身来,“看见了吗?”她张开嘴,再次让我们看她的牙齿,一点也不害羞。
巴德走到电视跟前,拿起那付牙齿。他走到厄拉身旁,把它平放在厄拉的脸旁。“过去和现在,”巴德说。
厄拉从巴德手中拿过模子,“你知道吗?那位整牙医生想把它留下来。”她说话时,模子一直放在腿上。“我说没门。我让他明白这是我的牙齿。他只好照了几张模子的照片。他告诉我他会把照片登在一个杂志上。”
巴德说,“不难想象那是个什么样的杂志,肯定没什么订户。” 他一说完,我们都笑了起来。
“牙箍拿掉后,我笑的时候还是用手捂住嘴,就像这样,”她说。“我现在有时还这样,习惯了。一天,巴德说,‘厄拉,你不用再那样了,那么漂亮的牙齿,不必把它们藏起来,你现在有一付非常好看的牙齿。’”厄拉看着巴德,巴德冲她眨眨眼。她开口笑了笑,随后垂下眼来。
弗兰在喝她的酒,我喝了几口汽水。我不知道该说点什么,弗兰也一样,但我知道过后会有她说的。
我说,“厄拉,我往你这儿打过一次电话,是你接的。但我把电话挂了,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要那么做。”说完,就开始呷我的饮料。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要提那件事。
“我不记得有这么回事了,”厄拉说,“什么时候的事?”
“有些时候了。”
“不记得了,”她摇了摇头说。她用手指触摸着放在腿上石膏牙齿,看了一眼赛车画面,又在摇椅上摇开了。
弗兰转过头来看我。她咬着自己的下嘴唇,什么也没有说。
巴德说,“嗯,还有什么新鲜事可说?”
“再来点花生瓜子,”厄拉说。“晚饭一会儿就好。”
从屋子后面的房间里传来了哭声。
“又是他,”厄拉对巴德做了个鬼脸,说。
“老儿子,”巴德说。他靠在椅背上,我们看完了剩下的三、四圈赛车,没有声音。
我们不时地听见一、两声,后面房间里传来的婴儿恼人的哭声。
“不知道怎么搞的,”厄拉说。她从椅子上站起身来。“眼看着就可以吃饭了,我只要把肉汁准备一下就行了。不过,我最好还是先去看看他。你们干吗不先去餐桌那儿坐着?我一会儿就好。”
“我想看看小宝宝,”弗兰说。
厄拉手里还拿着那付牙模。她走过去,把它放在电视机的顶上。“现在有可能会刺激他,”她说。“他有点认生。让我试着把他哄睡了。等他睡着了,你可以过来瞅一眼。”说完,她沿着过道向一个房间走去。她打开门,蹑手蹑脚地走进去,把身后的门关上。婴儿停止了哭叫。


巴德关了电视,我们进了餐厅,在餐桌旁坐下。我和巴德聊起了厂里的事情。弗兰听着,还不时地问个问题,但我看得出来她很无聊。或许刚才厄拉没让她看孩子,冒犯了她。她巡视着厄拉的厨房,东看西看地来掩饰自己的不满。
厄拉回到了厨房,说,“给他换了尿布,让他玩橡皮鸭子。也许他会让我们安心吃一会儿,不过,别太指望这个。”她打开一个锅盖,把锅从炉子上移开,向一个碗里倒了些红色的汁,再把碗放在桌子上。她打开其他锅的盖子,看看是不是都煮熟了。桌上有烤好的火腿、红薯、土豆泥、利马豆、带杆的玉米和绿菜做的沙拉。弗兰的面包被放在一个显眼的地方,紧挨着火腿。
“忘拿餐巾纸了,”厄拉说。“你们先开始吧,喝点什么?巴德每餐都离不开牛奶。”
“牛奶就可以,”我说。
“我来点水,”弗兰说。“让我自己来倒吧,你已经忙了半天了,不能再麻烦你了。”她做出要从椅子上起来的样子。
厄拉说,“请别起来,你是客人,让我来。” 她的脸又红了起来。
我们把手放在腿上,坐在那儿等着。我还在想那付石膏牙齿。厄拉拿来了餐巾纸,我和巴德的牛奶,以及弗兰要的冰水。弗兰说,“谢谢。”
“不用客气,”厄拉说。而后,她坐了下来。巴德清了清嗓子,低下头,说了几句谢恩的话。他的声音非常小,我几乎听不见他在说什么。但我知道个大意,他在为即将被我们消灭掉的食物,而感谢上苍。
“阿门,”厄拉在他结束后说。
巴德递给我放着火腿的盘子,给他自己加了点土豆泥。我们就吃上了。我们不怎么说话,除了巴德和我会说上几句,“这火腿真好吃。”或者,“这是我吃过的最好吃的甜玉米。”
“这面包很不一般,”厄拉说。
“请再给我来点色拉,厄拉,”弗兰说,比刚才略微放松了一点。
“多来点这个,”巴德把盛着火腿的盘子,或盛着红色浇汁的碗递给我时会说。
时不时的,我们会听见婴儿弄出的响动声。厄拉会转过头去听一听,响声不大,她也就放心了。她会回过头来接着吃她的饭。
“宝宝今晚不太对头,”厄拉对巴德说。
“我还是想瞧瞧他,”弗兰说。“我姐有个小宝宝。但她和宝宝住在丹佛。我哪天才能去丹佛?我有个从没见过的甥女。”弗兰停下来想了会儿,又接着吃起来。
厄拉叉了点火腿到嘴里。“希望他早点睡着,”她说。
巴德说,“所有的都剩下这么多,大家再来点火腿和红薯。”
“我一点也吃不下了,“弗兰说。她把叉子放在盘子上。”太好吃了,但我实在是吃不下了。”
“留点空间,”巴德说。“厄拉做了大黄派【注三】。”
弗兰说,“我想我可以来一小块。等大家吃完再说。”
“我也一样,”我说。我是为了礼貌才这么说的。我从十三岁起就不喜欢大黄派,和草莓冰淇淋一起吃时,会让我很不舒服。
我们吃完了自己盘子里的东西。没一会儿,又听见那该死的孔雀了。这家伙现在跑到房顶上面去了。我们能听见它就在我们头顶上的瓦上走来走去,弄出些踢踢踏踏的声音。
巴德摇摇头。“乔伊要不了多久就会倒下了,他折腾累了后就会去睡觉。”巴德说。“他睡在一棵树上。”
孔雀再次发出一声嚎叫,“啊-嗷”。谁都没吭声。又有什么可说的呢?
停了一会儿,厄拉说,“巴德,他想进来。”
“唔,他不可以进来,”巴德说。“我们有客人,如果你还没忘记的话。这些人不想和只老鸟待在一个屋子里。那只肮脏的鸟和你那付旧牙齿!别人会怎么想?”他摇了摇头,笑了。我们都笑了,弗兰也跟着笑了起来。
“他一点都不脏,巴德,”厄拉说。“你这是怎么啦?你喜欢乔伊。你从什么时候开始认为他脏啦?”
“从他在地毯上拉屎开始,”巴德说。“原谅我的脏话,”他对弗兰说。“但我得告诉你,有时,我真想把那个老鸟的脖子给扭断。他都不值得我去杀,是吧,厄拉?有时,深更半夜的,他的叫声会把我吵醒。他连一毛钱都不值,对不对,厄拉?”
厄拉对巴德的胡说八道摇了摇头。她拨着盘子里的几棵豆子。
“你们怎么会想起来去养一只孔雀?”弗兰很想知道。
厄拉从盘子上抬起头来。她说,“我还是个小姑娘时,在一本杂志上看到一张孔雀的照片。从那时起,我就一直希望自己有一只孔雀。我觉得它是天底下最美的东西。我把那张照片剪下来,贴在床头。这是我保存最久的照片。后来,巴德和我住到这儿来了。我觉得这是个机会,就对他说,‘巴德,我想要只孔雀。’巴德觉得我的想法很可笑。”
“我只好去打听了一下,”巴德说。“我听说邻县有个老人养这玩意。他叫它们‘天堂鸟’。为了这‘天堂鸟’,我们花了一百块钱,”他说。他用手拍了一下前额。“老天爷呀,我娶了个品味很高的女人。”他冲厄拉咧嘴笑了笑。
“巴德,”厄拉说。“你知道不是这样。别的不说,乔伊可以看家,”她对弗兰说。“有了乔伊,我们就不需要看家狗了。他什么声音都听得见。”
“如果不景气的话,这是很可能的,我就把乔伊放一大锅里,”巴德说。“连皮带毛一起煮。”
“巴德!这一点也不好笑,”厄拉说。但她还是和我们一起笑了起来,让我们再次欣赏到她的牙齿。
婴儿又哭开了。这次哭得很厉害。厄拉放下餐巾,站了起来。
巴德说,“不是这一个,就是那一个。厄拉,把他抱出来吧。”
“我这就去,”厄拉说,转身去抱婴孩。


孔雀又开始哀嚎,我感到背上的汗毛竖了起来。我看了眼弗兰,她把餐巾纸拿起又放下。我往厨房窗户那边看了看。外面全黑了,窗户开着,外面装着纱窗。我好像听到孔雀在前廊发出的响动声。
弗兰把眼睛转向过道,她在等着厄拉和婴儿。
过了会儿,厄拉抱着它走了出来。我看了一眼婴儿,不由吸了口凉气。厄拉抱着婴儿在桌旁坐下。她的手插在它的胳肢窝里,好让它站在她的大腿上,面对我们。她看着我和弗兰,脸没有红。她在等着我们的评价。
“呃,”弗兰说。
“什么?”厄拉很快地说。
“没什么,”弗兰说。“我好像看见窗口有个东西,好像是只蝙蝠。”
“这里没蝙蝠,“厄拉说。
“也许是只飞蛾,“弗兰说。“是有个东西。嗯,”她说,“真是个不一般的小宝宝。”
巴德看着婴儿,而后,他看了看弗兰。他把椅子向后翘着,点点头,说“没什么,别担心。我们知道他目前还赢不了选美比赛,他不是克拉克•盖博【注四】。但给他点时间。有点运气的话,这个嘛,他会长成他老爹这个样子的。”
婴儿站在厄拉的腿上,转着脑袋看着我们。厄拉已把手移到它身体的中部,这样一来,它就可以在他的肥腿上前后摇晃。这是我见到过的最丑的婴儿,可谓绝无仅有。丑得我都不知道说什么是好,我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我不是指它有病或是有残疾什么的。没别的,就是长得丑。它长着个又大又红的脸,泡泡眼,大背头,加上肥厚的嘴唇。根本见不着脖子,下巴下面有三、四层的肥肉,一直挂到耳朵那儿,耳朵在光头上支楞着,手腕上挂满肥肉,手臂和手指头上也是肥乎乎的。说它丑都像是在夸奖它了。


这个丑婴儿发着怪声,在它妈的腿上又蹦又跳的。然后,它停了下来,身体向前倾,用它的胖手来够厄拉的盘子。
我是见过婴孩的。我没成年时,我的两个姐姐一共有六个小孩子。我小时候常和小孩子在一起玩。我也在商店之类的地方见到过小孩子。但这个小孩子实在是太绝了。弗兰也在盯着它看,我猜她也是什么话都说不出来。
“他是个壮小子,是不是?”我说。
巴德说,“老天保佑,他很快就会对足球感兴趣。他可是个一顿饭也不能缺的主。”
像是为了确定这点,厄拉用叉子挖了点红薯,把它送到婴儿的嘴边。“他是我的乖宝宝,是不是?”她对这个胖东西说,对我们的存在一点不理会。
婴儿身体前倾,张口来接红薯。厄拉把红薯往它嘴里送时,它伸手去抓厄拉的叉子。它一边嚼一边在厄拉的腿上蹦着。眼睛鼓鼓的,像是被硬塞进去的一样。
弗兰说,“他真是个不寻常的小宝宝,厄拉。”
婴儿的脸被弄得一塌糊涂,它又开始闹上了。
“让乔伊进来吧,”厄拉对巴德说。
巴德把椅子的前腿放回到地板上。“我想至少要问问这两位,看看他们是否介意,”巴德说。
厄拉看了眼弗兰,又看着我。她的脸又红上了。婴孩在她腿上又蹦又跳,扭来扭去地想下地。
“都是朋友,”我说,“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巴德说,“厄拉,你想过没有?也许他们不想和一个像乔伊这样一个老笨鸟待在一起。”
“你们介意吗?”厄拉对我们说道。“能让乔伊进来吗?我觉得那只鸟今晚不大对劲。宝宝也一样。他习惯了睡觉前和乔伊玩一会儿。今晚这俩一个都不安生。”
“不用问我们,”弗兰说。“我不介意他进屋来。我从来没靠这么近地看过,但我不介意。”她看着我。我猜她是想让我说点什么。
“嗨,没事,”我说。“让他进来。”我端起杯子,把牛奶喝完。
巴德从椅子上站起身来,他走到前门,把门打开,顺手打开了院子里的灯。
“宝宝叫什么?”弗兰想知道。
“哈罗德,”厄拉说。她又喂了哈罗德一点红薯。“他真的很聪明,精得跟鬼似的,你对他说什么他都知道。是不是呀,哈罗德?弗兰,等你有了孩子后,你就知道了。”
弗兰呆呆地看着她,我听见前门开了一下又关上了。
“他是有点聪明,”巴德回到厨房时说道。“像极了厄拉的老爸了。那可是个聪明透顶的老家伙。”


我看了看巴德的身后,能看见孔雀待在客厅里,头转来转去的,就像你在转一个手镜。它抖了抖身子,声音听起来就像有人在另一个房间里洗一付牌。
它向前走了一步,又走了一步。
“我能抱一抱宝宝吗?”弗兰说。口气像是在央求厄拉。
厄拉隔着桌子把孩子递给她。
弗兰想把婴孩放在自己的腿上,但婴孩开始扭来扭去,并发出怪叫声。
“哈罗德,”弗兰说。
厄拉看着弗兰和婴儿,说“哈罗德的外公十六岁时,决定把百科全书从头到尾读一遍。他做到了。读完时,他二十整,正好在认识我妈前不久。”
“他现在在哪儿?”我问道。“在做什么?”我很想知道,一个当年立下这么个志愿的人,现在究竟怎样了。
“他死了,”厄拉说。她目不转睛地看着弗兰,弗兰正把婴孩面朝上地平放在她的腿上。她咯吱着它众多肥下巴中的一个,并开始和它咿咿呀呀地说了起来。
“他在森林里做工,”巴德说,“伐木工人放倒的一棵树把他砸死了。”
“我妈从保险公司得了点钱,”厄拉说。“但她早就把它用光了。巴德每月都给她寄点过去。”
“没多少,”巴德说,“我们自己也不富裕,谁让她是厄拉的妈呢。”
这时,孔雀的胆子大了起来,它开始慢慢走动,蹒蹒跚跚地向厨房走去。它的头昂着,但有个角度,红色的眼睛盯着我们。 它的冠,也就是几根翘着的毛,在它头上方几寸的地方立着,羽毛从尾部张开。它在离桌子不远的地方站定,打量着我们。
“看来这天堂鸟不是白叫的,”巴德说。
弗兰没抬头,她的注意力全集中在孩子身上,她和它玩上了拍手游戏。小东西很开心,我是说,至少它不再哭闹了。她把它抱了起来,对着它的耳朵咕哝了点什么。
“好了,”她说,“别告诉任何人我说的。”
孩子瞪着泡泡眼睛看她,它伸手抓了一大把弗兰的金发。孔雀往桌前走了几步。我们都呆坐着,谁都不开口。婴孩哈罗德看见了孔雀,它松开弗兰的头发,用它的胖手指指着它,一边蹦上蹦下,一边怪喊怪叫。
孔雀绕过桌子,飞快地朝孩子跑过来。它用它的长脖子来缠婴孩的腿,把它的冠伸进了婴孩的睡衣里,它的呆脑袋前后晃动着。婴孩蹬着他的小腿,笑个不停,扭着身子,从弗兰的膝盖滑到了地上。孔雀还在不停地顶婴孩,像是在玩游戏。婴孩使劲向前挣,弗兰拦腰搂着他,让他靠在她的腿上。
“我真的不敢相信,”她说。
“这孔雀脑子有毛病,这就是问题所在,”巴德说,“该死的东西不知道自己是只鸟,这是它最主要的问题。”
厄拉笑了,又一次露出了她的牙齿。她看着巴德。巴德点了点头,把椅子向外推了推。
这真是个奇丑无比的婴孩。但是,我觉得巴德和厄拉并不太在意。即使在意的话,他们也许会这样想:好吧,就算它很丑,那也是我们的孩子。并且,这只是一个阶段,很快就有另一个阶段。有这个阶段,也会有下一个阶段。从长远看,在经历了所有这些阶段后,一切都会好起来的。他们很可能是这样想的。
巴德把婴孩举过头顶,不停地摇晃他,直到他大声尖叫起来。孔雀在一边看着,身上的羽毛竖了起来。
弗兰又摇了摇头。她把衣服上婴孩坐过的地方抹抹平。厄拉拿起叉子,吃着盘子里剩下的几颗豆子。
巴德把婴孩移到身后,说,“还有咖啡和甜点。”
在巴德和厄拉家度过的那晚很不一般,我当时就感到了。我对我生活中的一切都感到满意,恨不得马上就能和弗兰单独呆着,告诉她我的感受。那晚我许了个愿。我坐在桌旁,闭着眼,认真地想了许久。我希望永远不会忘记这个夜晚。这个愿望竟然实现了,但这是个给我带来厄运的愿望。当然,在当时,我不可能知道这一点。
“杰克,想什么呢?”巴德对我说。
“随便想想,”我说,冲他笑了笑。
“一笔钱,”厄拉说。
我又笑了笑,摇了摇头。


从巴德和厄拉家回来的那晚,我们钻进被子后,弗兰说,“宝贝,用你的种子来填满我!”听她这么一说,我全身为之一振,边喊边释放了出来。
后来,我们的生活发生了诸多的变化,添了孩子,还有其他等等。弗兰会把在巴德家的那一晚,看成是这些变化的起因。但她错了。变化是后来的――它来临时,与发生在其他人身上的事情完全一样,但不像我们所希望的那样。
“你该死的朋友和他家的丑八怪。”晚上看电视时,弗兰会无缘无故地说上一句。“还有那只臭鸟。”她会说。“老天,谁会养那样的东西!”弗兰会说。她现在常说些这样的话,尽管从那次以后,她再也没见到过巴德和厄拉。
弗兰不再去奶制品厂上班,她早就把她的长发剪掉了。她也开始发胖了。我们不谈这些,有什么好谈的?
我还是每天和巴德在工厂碰面,我们一起上班,一起打开午餐饭盒。我要是问他的话,他会对我讲讲厄拉和哈罗德。乔伊已不是话题了。有一天晚上,它飞到树上后就了结了,再也没下来。也许是太老了吧,巴德说。后来,猫头鹰把它给解决掉了。巴德说完耸耸肩。他一边吃着三明治,一边对我说哈罗德会成为一个后卫球员。“你真该瞧瞧这孩子现在的样子,”巴德说。我点点头。我们仍然是朋友,这一点都没变。但我和他说话不再像从前那样毫无顾忌了。我知道他察觉到了,并希望能不那样。我也这么希望来着。
难得有一、两次,他会问到我家的情况。如果他问的话,我会告诉他一切都好。“一切都很好,”我说,合上饭盒,取出根香烟。巴德点点头,呷一口咖啡。其实,我的孩子的性格是有点问题的。但我不谈这个。就连同孩子他妈也不谈,特别是同她,什么都不谈。现在,我俩之间话越来越少了。大多时间里,闷坐着看看电视。但我忘不了那一晚。我记得那只孔雀怎样抬起灰色的脚,在桌旁一点一点地挪动。后来我的朋友和他的妻子在门口和我们道别。厄拉送给弗兰几根孔雀毛做纪念。我记得我们大家握手拥抱,说着告别的话。上车后,弗兰靠着我坐着,手一直放在我腿上。我们就这样从朋友家开了回来。


【注一】    一种威士忌酒的牌子。
【注二】    一种很舒适的沙发,其靠背可以放平,下面有可升降的垫脚。
【注三】    一种加有植物大黄的糕点。
【注四】    克拉克•盖博(Clark Gable),美国二、三十年代著名男影星。







评论

  • 回答王高龙,

    大黄派对应的英文是“rhubarb pie”,和蛋黄无关。我的英文卡佛集子是豆瓣上的豆友寄来的。你如想译卡佛,我可以转寄给你,请来E联系。

    小二 () 发表于 2008-01-21 20:03:50  [回复]
  • 美丽“羽毛”背后的空洞,表象下的实质。

    有点《The Great Gatsby》(了不起的盖茨比)里,Nick初次去Tom和Daisy家的情形:

    "Tom and Daisy's interest in my life made me feel special.But as I drove away Ifelt full of doubt about Daisy and Tom,and alittle angry.It seemed to me that the only thing that Daisy could do in her situation was to run of her house with her daughter in her arms."

    王高龙 () 发表于 2008-01-21 15:51:08  [回复]
  • 小二据说有卡佛的英文电子版全集,可否借来阅阅?
    我觉得有一些部译得比较脱离汉语语境,比如“大黄派”是不是就是通译的“蛋黄派”?可能小二在国内的时间比较少吧。
    同时,我想卡佛的东西小二一个人也译不完吧,我也想“试他一试”呢!

    邮箱是wlonglongago@163.com,希望能认识小二。

    王高龙 (http://blog.sina.com.cn/wanggaolong) 发表于 2008-01-21 15:40:47  [回复]
  • 你好,小二,我是三联生活周刊的编辑,我们正打算做一期互联网上翻译家的题目,不知道你是否愿意接受我们的采访? 我也非常喜欢卡佛,谢谢你的blog.我的信箱是
    frankmw@vip.sina.com,期待你的回音。

    3rdcolour 回复 苗炜 说:
    小二最近在美国,你可以直接给他发个邮件:weitang1001@yahoo.com

    谢谢你的支持和关注。
    (2007-12-25 10:22:01)

    苗炜 () 发表于 2007-12-25 08:37:36  [回复]
  • 羽毛,并非卡佛最好的小说之一,一定是早期的东西,太像海明威,比之后来的《我们打电话的地方》、《大教堂》等佳作还有距离。过于琐碎,也过于散漫了,失去了卡佛的尖刻与锐利。

    3rdcolour 回复 sishihao 说:
    我倒认为是最狠的一篇
    (2007-12-19 11:59:55)

    sishihao () 发表于 2007-12-19 10:57:32  [回复]
  • 投桃报李之帖
    我在此下载了很多卡弗的小说,为了感谢大家,我在此转录卡弗的另一篇小说,希望大家喜欢.

    小偷〔美国〕雷蒙德。卡弗

    他第一次注意到那位年轻女孩时,他正在出售机票的柜台边等候。她光亮的头发在脑后梳成一个髻——那男人想像它放下来披散在她小小的背后的样子——并在穿着皮衣的肩上,挂着一个沉重的黑皮包。他设法一睹她的面貌——她排在他前面——但直到她买好票,转身离去时,他才见识了她的美貌,她脸色苍白、双眸漆黑、嘴唇丰满,她的美使他心跳加快。她似乎知道他在瞪着她看,所以突然将目光下移。航空公司职员打断了他。那男人只好不再看——他猜她大概廿五岁吧——买了一张到东部某城市的二等舱来回票。他的飞机一小时后起飞,为了赶时间,他走进机场的一间鸡尾酒吧,点了一份加水威士忌,然后一边啜着酒,一边看着候机室川流不息的人潮,其中有不少他认为还是待字闺中的美丽少女,穿着流行杂志上的服饰。后来,他又看见了那个穿皮衣的黑发少女,正站在服务台附近,和另一名穿着滚灰毛巾边外套的金发少女谈得很入神。他很想在她搭机飞往她要去的地方之前,吸引她的注意,好请她一起喝杯酒,但他又想到,即使她朝他这边看,酒吧间的阴影可能也很难让她看见他。过了一下子,她们两个分手了,但没有一个朝他这边走过来。他叫了第二杯加水威士忌。下一次见到她的时候,他正准备买本杂志在飞机上看,他觉得有人挤着他。起初他很奇怪为什么有人这么挨近他,但一看到是谁以后,便露出了笑容。
                     
      “生意真好。”
                     
      他说。她抬头看看他——她脸红了吗?——她嘴角泛上一抹怪异的笑,稍纵即逝。她从他身边移开,走入候机室的人潮中。那男人拿着杂志站在柜台边,伸手去掏后面口袋的皮夹时,发现皮夹不见了。我会是在哪儿掉了呢?他想。他脑中开始列出皮夹中的东西:信用卡、现金、会员卡和身份证件;他的胃中翻搅着类似害怕的情绪。那女子那么靠近我,他这么想,并且立刻想到了是她扒走了他的皮夹。他该怎么办?他的机票还在,安稳地放在西装里面的口袋——他伸手进去摸一下那个信封,确定还在。他可以搭这班飞机,抵达目的地后,打个电话叫人来接他——因为他连搭公共汽车的钱都没有——然后处理完事情,再回家。但是现在,他必须得先处理一下遗失的信用卡——打电话回家,叫他太太从书桌的最上面一个抽屉里找出电话号码,再打电话与各个公司联系——好麻烦啊,这整件事简单直令人窒息。他该怎么办?首先:找个警察,告诉他发生了什么事,描述那名年轻女子的样子。她真该死,他想,装出那注意到他的样子,站得靠他那么近,还在他说话时,脸红得那么漂亮——这一切竟然只是为了扒他的钱。她的脸红并不是害羞,而是担心被识破,这点最令他受不了。该死的骗人的动物。他将对警察隐瞒一些细节,只告诉他她做了什么,皮夹里有些什么东西。他咬紧牙根,他可能再也看不到那个皮夹了。那黑发女子再度出现在他的视线里时,他吓了一跳,而又非常高兴,考虑着是不是应该就近告诉站在X光机附近的警卫。她背对着候机室前面的窗户坐着,计程车和私家车在她身后逐渐聚拢的暮色中缓缓移动。她似乎正全神贯注地读一本书。她旁边有个空位,于是那男人走过去坐下。
                     
      “我一直在找你。”
                     
      他说。她看着他,一点儿都不认得他的样子。
                     
      “我不认识你。”
                     
      她说。
                     
      “你当然认识。”
                     
      她叹了口气,把书摆到一边。
                     
      “这就是你们这些人的想法——像捡拾迷途的动物一样捡女孩子吗?你以为我是什么?”
                     
      “你扒走了我的皮夹。”
                     
      他说,并且为他用了“扒走”这个字而沾沾自喜,认为比偷、窃,甚至抢字,更口语化。
                     
      “你说什么?”那女子说。
                     
      “我知道你做了——在杂志摊那边。如果你把它交还给我,这件事就算了,否则,我就把你交给警察。”
                     
      她神色凝重地端详他。
                     
      “好吧。”
                     
      她说,然后从她腿上的黑包包里拿出一个皮夹。他接过来。
                     
      “等一下,”他说:“这不是我的。”
                     
      那女子跑了,他在后面追,就像电影里的画面一样——旁观的人四散躲避,那女孩闪来躲去,以免撞到人,他沉重的呼吸声提醒他,他已经老了——后来,他忽然听见后面有个女人在叫:“站住,小偷!抓住那个人!”他前面那个黑发女子不见了,这时有个穿海军装的年轻女子伸脚绊倒他,他重重地摔了一跤,膝盖和手肘都重跌在候机室的瓷砖地板上,但还是紧紧抓住那个不是他的皮夹。那是个女用皮夹,里面塞满了钱以及各种信用卡,而皮夹的主人是那个穿着滚毛边外套的金发女郎——那个稍早前他看见和黑头发的女扒手说话的女人。她也是气喘吁吁的,身边还有个警察。
                     
      “就是他,”金发女郎说:“他扒走了我的皮夹。”
                     
      而他却无法向警察证明身份。两个星期后——困窘和愤怒已渐平息、家庭律师的钱也付了、家中的混乱也恢复了——早上的一个邮包寄回来了那个皮夹,没有附带任何解释。皮夹原封不动,钱一毛不少,所有的证件也都在。虽然事情过去了,那男人觉得他的后半辈子,看到警察都会不自在,在女人面前都会觉得羞愧。

    3rdcolour 回复 aQ 说:
    谢谢aQ从遥远的沈阳给我们带来温暖。
    让我们一起来寻找卡佛吧。
    这篇小说的确不曾听说,aQ是从哪里找到的?
    (2007-11-24 14:09:09)

    aQ (http://沈阳) 发表于 2007-11-22 20:57:24  [回复]
  • 确实是我们读者的幸事
    这个语言各方面都很精致
    谢谢小二

    hbcf () 发表于 2007-11-15 12:37:58  [回复]
  • 衷心感谢3rdcolour和豆瓣的木寒、Feebee,发现了我译文中的多处错误。提出了很多宝贵的建议。由于你们的帮助,现在的《羽毛》比过去漂亮多了。我会将卡佛翻译继续下去,并希望你们继续支持我。

    3rdcolour 回复 小二 说:
    小二客气了,能读到这么优秀的中文译文是国内卡佛迷的幸事。
    (2007-11-13 09:46:44)

    小二 () 发表于 2007-11-12 22:08:4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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